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天津市教委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
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培训学费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开展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培训服务
双方协商确定
市场调节价
津发改价费[2019]697号 津价费备[2014]218号 津价费备[2016]218-1号
2
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
财规[2000]47号
3
技术开发费
技术开发
4
技术咨询费
技术咨询
5
技术成果转让费
技术成果转让
6
出租租赁费
场地出租租赁
财规[2000]47号津价费备[2016]218-1号
7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招标投标合同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合同
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9
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项目招标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监督电话:8819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