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调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公共基础课程、素质拓展课程内容,现将课程设置做如下规定:
一、国家安全教育课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20〕5号)文件规定,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必修课。依照纲要规定的课程知识要点,从2023级本科生开始开设公共基础必修网络课程《当代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学分为1学分。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业必修课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按照《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完善“1+N+X”高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建设的通知》(津教学生函〔2022〕27号)有关精神,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业必修课程。
按专业类分型对应开设不同的专业必修课。在经济学类专业开设“习近平经济思想”必修课,外语类专业开设“习近平外交思想”必修课,教育学类专业开设“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必修课,管理学类专业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重要论述”必修课,文学、艺术学类专业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必修课,理学、工学类专业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必修课程。所有课程均设立1学分,16学时,从2020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开设。
三、公共艺术课程
为深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厅〔2022〕1号)有关要求,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
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美学和艺术史论类可开设艺术导论、美学概论、中西方美术史、中西方音乐史、文艺理论等课程;艺术鉴赏和评论类可开设音乐、美术、影视、戏剧戏曲、舞蹈、书法、设计等的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艺术体验和实践类可开设满足学生不同兴趣和需求的艺术相关学科的体验和实践活动类课程。
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在素质拓展必修课中开设,要求不少于2学分。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课程在素质拓展任选课中开设。公共艺术课程结合学校实际,以网络课程和面授课程相结合,逐步加大并完善课程建设,具体开设课程依据课程建设情况适当调整。公共艺术课程设置从2023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