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的确认与划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一)传染病类
1.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
(1)在1个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6天,下同)内发生5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在1个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4)霍乱在1个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波及2个及以上区,并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及以上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及以上。
(6)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其他区。
(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8)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9)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0)市卫健委认定的其他重大传染病突发事件。
2.较大传染病突发事件(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传染病突发事件:
(1)发生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行政区域内。
(2)霍乱在1个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首次发生。
(3)1周内在1个行政区域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及以上。
(4)在1个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区卫健委认定的其他较大传染病突发事件。
3.一般传染病突发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传染病突发事件:
(1)霍乱在1个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及以下。
(2)区卫健委认定的其他一般传染病突发事件。
(二)食品安全类
1.重大食品安全事件(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行政区域,超出涉事区政府处置能力的;
(2)1起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件。
2.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影响较大,影响范围涉及整个区;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出现10人(不包含本数)以下死亡病例的;
(4)区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3.一般食品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一个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街道(乡镇),给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带来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办法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的处置办法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师生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学校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处置办法
(1)相关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立即联系区卫生健康部门(医院)、市场监管部门,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并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3)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4)按校领导小组指示,与中毒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按照当地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6)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两委和区政府以及市场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7)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领导小组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教育两委和区市场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传染病突发处置办法
(1)相关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2)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3)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5)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教育两委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6)与患病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7)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8)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两委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9)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教育两委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处置办法
(1)相关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
(2)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3)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并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两委和区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6)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教育两委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4.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II)的处置办法
1.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办法,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教育两委和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2.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的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相关处置工作小组第一时间深入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除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及时向市教育两委和区卫健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2.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教育两委和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按照报告要求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根据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专家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研判,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必要时启动每日“零报告”制度;
4.请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管行政部门专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措施;
6.协调解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区教育系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7.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事件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
(二)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三)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五)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四、名词解释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三)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四)心因性反应:是反应性精神病的一个类型,其临床症状主要是意识障碍、精神运动性障碍,幻觉、妄想。心因性反应是由明显强烈的心理、社会因素应激所引起,主要发生在处在生理发育期的学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