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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暂行规定
2013-11-25 15:08   审核人: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暂行规定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新形式下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激发青年学生成长进步、奋发有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青年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成才报国的实际行动,在促进城乡和社会发展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团市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人员

我校在校本科生及高职生均要参加社会实际活动,具体规定如下:本科生大二、大三(五年制大四)暑期,高职生大二暑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

二、活动要求

每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填写我校统一印制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将视情况给予取消各种奖项参评及推优入党资格。

三、活动时间

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集中在7月上旬至8月下旬,历时近两个月。

四、活动保障

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由校领导、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各学院、高职部党总支、团总支联合成立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进行指导。

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学校拨款和学生本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证活动更好的开展。

五、安全保障

校系两级社会实践小分队确定安全负责人,对学生的安全提供保障,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活动内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引导青年学生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各院(部)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科技支农、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2.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落实“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加强调研,掌握基层需求,根据需求进行活动立项,选拔相关专业的大学生组建团队。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群众带去实惠。

3.扩大覆盖,注重建设。要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每个院、系、部至少联系1个村,力争建立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推动社会实践的长期化。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部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大对大学生“三下乡”、“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协调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八、活动总结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将进行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总数按比例评选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单项奖学金、优秀调查报告,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九、本规定解释权在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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