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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特困生提供免费主食的试行办法
2013-11-25 15:24   审核人:

关于为特困生提供免费主食的试行办法

 

为了关爱特困学生,保证特困学生的身体健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053 29 日起对我校确定为特困生的同学每日免费提供午餐、晚餐主食(寒、暑假除外)。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特困生的正常生活,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特困生是指按照学院评定特困生的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初评,经校学生处统一评定确认的一、二、三等特困学生。

二、免费提供的午餐、晚餐主食品种为米饭、馒头,最高限量原则上为每餐五两。饭量大的同学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审核后可按需增加用餐量。

三、获得免费主食的学生在用餐时应本着“珍惜粮食,尊重关怀”的原则,杜绝浪费。

四、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后勤处为特困学生制作就餐卡(先暂由学生处负责制作免费主食餐券),财务处审验。后勤处专设免费主食供应窗口,餐卡(券)限在专设窗口使用,就餐卡每餐使用一次;就餐券当日使用当日有效。

五、此项经费由学校统一筹措。每月底后勤处将特困生用餐情况报学生处、财务处,并按学生的实际使用餐量与财务处结算。

六、免费主食餐卡(券)只限特困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卖、赠予他人等,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取消其免费就餐的资格。

七、学校后勤管理处根据本规定指导学生食堂精心安排,同时免费提供营养汤,保证特困生的用餐,校长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办和检查。学校领导将不定期检查特困生营养汤的质量。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九、高职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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