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进入实训、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严谨的态度维护文明、整洁、有序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教学、科研或相关任务的要求,在系实训实验中心统一安排下按照岗位责任和具体分工积极完成实验、实训任务。
三、使用实训、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发现损坏、丢失等事故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实训、实验教学过程中,指导人员和学生均不得擅离岗位;必须离开时,应在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说明有关理由之后方可离开,指导人员离开时应委托他人代岗。
五、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向学生认真宣讲实训、实验室规则及学生实训、实验守则,严禁在实训、实验室内吸烟、就餐;不准用实训、实验设备加工处理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不准在实训、实验室存放个人物品。
六、实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整理好仪器和器材,清扫场地,关好门窗,实训、实验室无人时应随时锁门。
七、节约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各实训、实验室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2006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