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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职部网络使用暂行规定
2013-11-28 08:45  

为规范我校上网管理和网络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上网用户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为确保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为校园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2、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

 

    3、用户使用网络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禁止使用网络从事危害政治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破坏公共秩序、赌博以及有伤风俗的活动。

 

    4、不得使用端口扫描程序扫描端口,不得使用黑客工具攻击他人,违者将取消上机上网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未经网络与资源中心许可,不得私自开设网络服务,如:FTPWEB、游戏私服等。

 

    6、用户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如: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8、网络与资源中心统一对IP进行规划,为了方便您以后使用计算机,希望您可以牢记您的IP,禁止擅自更改或盗用他人的IP,否则一切造成的后果自负。

 

    9、各网络用户,应不断提高网络安全及防范意识,对重要数据应及时做好备份并安装反病毒软件,以抵御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侵袭。

 

    10、对于电子邮件中附带的.doc.exe.com.vbs.ocx等可执行文件,一定要慎重打开。首先将附件文件保存到硬盘某个目录中,用杀毒软件扫描病毒,确认没有病毒后才可以打开。

 

    11、网络与资源中心有权停止违规用户的网络使用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网络与资源中心为广大老师开通资源共享、文件中转服务器,希望大家充分利用。

 

    1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立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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