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性、特殊性与发展性
张祺午 周 晶
◎摘 要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我国职业教育亟需在实现由大转强的过程中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潜能。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是消弭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性选择。在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性体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将其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着力点,并通过构建产教融合立体布局体系,促进产教融合高效益、办学质量高水平。其特殊性体现为:要始终抓住产教双方利益结合点、理顺产教融合主体间关系、提升职业院校自身水平。其未来的发展性体现为:要通过价值共创,提升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参与能力;要通过标准引领,提高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行动能力;要通过范式构建,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 教育强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产教融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要构建“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我国职业教育亟需在实现由大转强的过程中充分激发高质量发展潜能。为此,需要明晰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性,辨析其发展的特殊性,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性。
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性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并进一步指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1]这一重要论述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是消弭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性选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时代性体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将其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着力点,并通过构建产教融合立体布局体系,促进产教融合高效益、办学质量高水平。
1.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引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现新发展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首个专门规划“产教融合”的国家层面制度文件,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2]。这份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纲领性文件,将产教融合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资源开发的基本制度安排。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突出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职业教育保障等方面对产教融合的制度化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规制[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政策引领、法律赋权、制度赋能下,逐步构建起政校行企协同参与,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的创新深化发展格局。2024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指出,“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并强调要“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明确了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新时代实现了新发展。
2.构建立体布局体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新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作为与区域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新时代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系统搭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布局体系。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新发展阶段“一体、两翼、五重点”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其中的“两翼”,就是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02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正式启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同年10月,教育部公布了遴选建设的首批28个市域产教联合体。2024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把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成为产教融合新形态、区域发展新机制,并同时公布了2024年新设的6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一种新型产教融合组织形式,是以实现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由省级政府在特定城市或区域内,依托产业园区,联合政府、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构建的合作体系。其内涵指向了产城教协同发展,形成整体推进区域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的宏观产教融合体系,是政府统筹全域资源,提升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的重要产教融合制度设计。
与市域产教联合体不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校、职业院校牵头,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组建的跨区域中观产教融合体系,是以行业、企业或院校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以资源整合和集聚为表征的职业教育园区、以创新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创新联盟等产教融合组织形式的“升级版”。其内涵指向了多个组织的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等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共建共享。其中,全国性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呈现出以行业引领和整合资源的跨地区协同的特征。如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有色金属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个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集中行业优质资源、整体提升产业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在“两翼”振动下,以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现代产业学院、多功能实训基地等为主要形式的学校层面的微观产教融合形式也得到深入发展。其内涵指向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教学内容对接工作任务等产教融合实操层面,并成为职业院校落实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具体抓手。
由此可见,从纵向看,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涉及多个层次和多个维度,每一个层次内又有着不同的组织及管理形态、关系建构;从横向看,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涉及多个组织及其要素的集聚、对接、融合、创生。无论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立体布局已经全面铺开,体现出顺应时代发展的国家、地区、院校不同层面的统筹规划、整体性治理的发展逻辑。
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特殊性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也体现了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类型的特殊性。近年来,各地积极落实国家层面产教融合宏观性政策要求以及具体实施方案,职业教育实践领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样态和内容不断拓展,但实质蕴含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需要的适应性,实现资源共享、专业共建、人才共育,培养强国建设需要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但是主体多元势必造成利益多元,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目标的实现,这也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内隐的特殊性。而如何解决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特殊性问题是实现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1.始终抓住产教双方利益结合点
产教融合的主体是产业方的企业和教育方的院校,一方以盈利为目的,一方以公益为属性,让双方形成共同的目标,必须抓住双方利益结合点,做好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避免各方“单打独斗”。2019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并进一步强调“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提出“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与“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循着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如何增强办学活力、如何提升办学效益、如何提高办学能力的逻辑展开,逐渐开启了政府治理创新及“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探索和实践。当前“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主体性治理实践已取得一定成绩;而实现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两翼”齐飞,愈发凸显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谁来统筹、谁来引领、谁发挥主体性力量的政策意蕴和政策导向。
2.理顺产教融合主体间关系
不同的办学形态体现了不同的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和教育策略安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办学形态解决的是产教或校企双方“怎么举办职业教育”的问题,关乎产教融合在技术技能累积上的实现机制及多样化路径,需要通过优化协同机制,理顺产教融合各主体之间的关系。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将“职业学校办学形态”表述为“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及“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等内容。2023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则提出“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亦从共建创新平台、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与企业学院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对完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协同机制的探索,也指明了未来产教融合办学的实践方向。
3.提升职业院校自身水平
产教融合效能生成的关键点在于企业需求导向下的协同育人模式创新。产教融合中的企业方往往希望学校在合作中能够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如果学校技术研发能力不能满足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就会导致企业对产教融合的认可度不高。因此,产教融合深入发展关键要做强职业院校的技术创新与服务水平,改变部分职业院校的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相对较弱的现状。目前,从实践来看,为服务好需求方,实现真正的合作发展,各地政府和学校也作出了深入探索。泉州市着力推进“订单式”、现代学徒制、产业学院等人才培养机制,引导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办学,安踏集团与泉州黎明大学共同打造安踏运动产业学院,成功为安踏集团输出近千名对口实用人才。同时,依托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和研发平台等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出“送教入企”培训模式、“企中校”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广州市整合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各类型实训基地建设,为校企提供实践实训条件。同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建立“1+N+M”校企合作模式,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构建“集团+联盟+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平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形成“入园建院、课岗融合”模式,开办“订单培养班”“双制班”“冠名班”等,年均订单培养学生超万名。广州白云电器面对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与高职院校开展现场工程师、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适岗培训、班组长现场管理训练等联合培养形式,持续深化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创新。武汉中国光谷产教联合体依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包括175家政校行企及科研院所,也涵盖了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牵头成立的7个职教集团,与烽火、华为等头部企业共建的6个特色产业学院,以及5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微观层面的产教融合实践着眼于解决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育人中“融合什么及具体怎么融合”的底层逻辑问题,将企业需求置于中心位置,不断提升职业院校自身服务企业的能力。
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性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已经进入创新治理、提升效能,以更好地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实现的发展新阶段。在这个发展新阶段,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既体现出体系日益完善、行业企业主导加强的新特征,也面临培育新型劳动者队伍、推动生产要素协同匹配、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挑战。为此,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构建共生、共享、共赢的产教共同体,克服传统模式“合而不融”的制约和藩篱,有效增强产教融合制度的人才培养功能和社会服务功效,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1.价值共创:提升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参与能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既需要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科技战略人才,也需要以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为代表的技术战略人才[4]。职业教育要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催生的新产业链,提升职业院校服务产业、行业、企业发展的能力[5]。一是依据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合理平衡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诉求,建立和完善面向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培养“复合型”专业化技能人才,确保技术技能人才供给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二是依据区域产业链优化职业教育专业链。按照产业群设置专业群,把行业企业的技术、规程、文化等元素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学校要与企业共同打造产学研用创深度融合、系统化发展的创新平台,联合建立产业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和系统安排学生来企实习实训岗位和教师实践岗位,盘活人才培养和员工技术技能培训资源,促进知识流和技术流的区域扩散。四是基于企业真实生产过程,开发一批在企业生产现场、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或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适用的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实现教育的技术与生产的技术同频共振。
2.标准引领:提高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行动能力
深化产教融合的关键环节是提高职业教育的行动能力。根据“标准决定质量”的原理,完善产教融合标准体系是提高职业教育行动能力的有效路径。一是完善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标准,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支持服务体系,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地位,依据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职业要求,优化产教联合体结构,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二是完善职业院校办学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等,通过标准引领,着力将“专业、教材、课程、师资、基地”这五大直接关系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要素打造成为“金专、金课、金师、金教材、金地”[6],练好职业教育“基本功”。三是完善技能人才成长、选拔和评价标准,通过产教融合,让行业企业深入参与到国家资历框架、职教高考和技能大赛等制度的设计中,引导职业院校学生不断优化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拓宽学生技能成才路径,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结构的对接。
3.范式构建: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保障机制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职业院校和企业双向发力,相互成就,共生共长,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由“物理融合”转变为“化学融合”。产教融合要实现“四个合作”,即“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做好“化学融合”,实现“四个合作”,关键是要构建更为有效的合作范式。在产教融合机制创新中,推动深度融合的产学研创一体化资源整合是核心。此范式旨在通过联合多方力量,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进而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效应。为此,要重塑产学研创制度。在产学研创运行过程中,需要政行企校研等多方参与,要通过加强相关专门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配套政策的具体设计,提高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各方的认知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确保产学研创的顺利开展。同时,切实保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学生、劳工权益,实现跨界系统的整体功能效应。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22-10-25)[2024-05-26].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Z].国办发[2017]95号,2017-12-05.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EB/OL].(2022-04-21)[2024-06-15].http://www.gov.cn/xinwen/2022-04/21/content_5686375.htm.
[4][5]宗诚,刘英霞.中国特色高职教育产教融合质量的现实特征与推进策略——基于《2023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24(30).
[6]高鸿.抓好“五金”新基建,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J].职业技术教育,2024(33).
[本文为教育部2020年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20YJA880088);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职业教育助力共同富裕背景下吉林省农村实用人才科教产协同培养机制研究”(JJKH20230203SK)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原载2025年第5期《中国高等教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