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社会公众与师生的期盼,以保障社会公众及师生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造条件让师生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和落脚点,作为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责任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实施。目前,学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协调推动,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简称《指南》)《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简称《目录》),不断明确和细化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公开的途径以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融入综合事务、会议、文件的办理过程,学校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信息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校园网、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特殊事项根据需要实时公开,为促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保证师生民主权益,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
(三)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学校在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程序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为主体,以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学校主页、校内二级单位网站、校报校刊、年鉴等载体为补充,及时更新,不断充实,保证学校信息日常发布和及时公开;结合信息受众需要,通过在校园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公开点、信息公告栏,组织各层次座谈会等形式,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四)紧密围绕高关注度领域信息,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重大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二是招生情况公开,学校在招收国家高考统招学生的同时,还可以自主招收技校毕业生生源学生,学校每年以《招生简章》、校发文件等形式,公开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收费情况、专业要求、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联系电话等,实现了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三是财务收支公开,学校每年以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全校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学校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包括:全年收入公开(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科研收入、产业上交、其他收入),全年支出公开(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其他支出)。四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教师职称评审、内改津贴分配、教学科研工作量分配、各类评优受奖、职工住房分配、各类保险金缴纳、党员党费、团员团费收支等情况。五是涉及学生利益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政策、学生评优奖励、困难学生补助、学生处分等情况。六是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公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七是在大宗物资采购、报废设备处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也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招标、拍卖、网上公布等形式实现了全面公开。除通过常规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外,学校还特别注重通过研讨、调研、公示等渠道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主动信息公开工作。
(五)有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学校进一步明确监督机制,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发出通知重申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校《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编排体系和公开方式;《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一)公开范围与形式
按照《清单》要求,根据学校《指南》和《公开目录》,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主页、新媒体、校报、学校年鉴等多种方式公开学校相关信息。
信息公开网:按照《清单》要求,重点对10类50条信息进行网上主动公开,并与学校各部门的网站设置了链接,及时更新充实信息。
学校主页:满足宣传和信息公开的需要,进行了功能升级,根据学校热点焦点工作,增设专题信息栏目(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新媒体:向校内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如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各部门主页、学校网络办公系统、各部门微博、微信等渠道。
各类信息通报媒介:利用学校年鉴、校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校园橱窗、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学校综合办学信息。
各级各类会议:利用校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校情发布会、院长联席会、各类座谈会等,及时通报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进展和相关信息。
编辑内参:主要以《天职师大动态》《学生工作信息》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其他途径: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党政办公室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
(二)主动公开数量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2000余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学校概况、部门院系、公共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招生就业、学科建设、合作交流、校园文化九大项基本情况类信息80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0%;各类行政和党务类办法、规定、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类信息10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学校“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修购专项等规划与学科建设类信息7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5%;学生就业、党建、社团活动等服务类信息70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5%;各种不同层次师资队伍类信息6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10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财务预算、决算、收费标准,以及资产清查、购置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6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基建维修类信息3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5%;涉及食堂、宿舍管理、公共设施等后勤服务类信息3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5%;干部任命、涉及学生及教师的各类奖项评定结果公示类信息50余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5%。
(三)公开内容
学校严格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予以公开。我校主动公开信息涉及到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公开
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主页公开并及时更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章程》在学校主页学校公告栏目公开;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可在办公网及各相关单位网页查询;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通过链接工会二级网站予以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等通过链接研究生处二级网站予以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学校办公网予以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校在招收国家高考统招学生的同时,还可以自主招收技校毕业生生源学生,学校每年以《招生简章》、校发文件等形式,公开包括学校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级各类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计划、学习形式、收费情况、专业要求、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招考安排和录取、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招生考试投诉电话等,实现了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财务预算及经费分配方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我校所有校领导因公出国(境)时均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办公网中公示,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学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竞争性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信息公开网发布,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中,学校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招聘政策、报考条件、考试办法、考试成绩等都及时公开,对笔试、面试等各环节均在校园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布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学校在《招生简章》及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中明确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等信息,我校为设置的专业制定了详细的专业培养方案并印发给各教学单位,明确了开设的课程,规定了实践教学学分和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学校每年都发布《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并多措并举促进学生就业,就业政策、指导服务、就业信息等均在学校就业网公开,并编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统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考试。2015年5月,学校调整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2015年9月,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对申诉处理组织、申诉处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学校成立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行使学校科学研究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汇编各类科研管理制度,并在网上及时公示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接受校内外监督。学校还设立了学风建设管理机构,通过办公网等平台发挥学术规范相关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并在每年新生入学时安排学风建设专题讲座。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
学校成立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印发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等,及时公布学位评定工作安排及评定结果,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新增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新增博士硕士授权点的通知和工作要求,组织各学科积极申报。及时在网上公示各学科的申报和认证材料,接受校内外监督。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中外办学情况在学校国际交流处、国际学院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进一步加强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及培训,制定了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把出国(境)审批关。坚持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规范因公出国(境)绩效考核工作。公开国际交流信息,不断完善面向全校师生的信息服务。加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宣传,公开项目入选条件、资格审核过程、各类奖学金资助标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受理程序、咨询电话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4-2015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通过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调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2014-2015学年,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要求,也是我校依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章程》,实现依法治校,建设世界知名、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自身需求。因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始终自觉将其融入到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学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程当中,通过密切联系广大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2.构建立体式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我们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全校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需要系统设计、周密部署,在全校上下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有序推进。因此,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学校逐步构建起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主阵地,校报校刊、年鉴、会议纪要、文件等立体式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3.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我们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总结完善。“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是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贯遵循的工作思路,学校严格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凡是上级要求公开的,不折不扣地完成,并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在自选动作上力争形成学校的公开特色。
(二)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学校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1.师生对依申请公开获取信息的认知度不够,信息公开的宣贯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学校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宣讲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职能部门及管理干部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思想意识层面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证,切实推进机关转变职能和作风,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实行决策前信息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加强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学校职能部门、学院等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格局,构建和完善分工负责、协调管理、监督约束的运行机制。
3.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各单位、各部门需要在二级网站的管理维护中,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专人专岗,以保证信息更新及时、全面、准确。深入调研,学习兄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邀请专家分阶段、有序地进行校内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强化岗位职责,提高公开事项办理效率和公开质量。
回顾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学校党委和行政只有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办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民主治校,才能实现办学质量、规模、效益协调发展,才能办好一个和谐、稳定、平安、优质、让师生满意的大学。
信息公开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学校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创新举措,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民主管理的成效和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天津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5年10月31日